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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项目(5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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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项目(5项)

序号
项目
社会依据
收费标准
办事流程
承办科室
1
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(市本级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 由市劳动保障局驻行政服务中心“窗口”受理→市局职业培训科初核→市局分管领导审核→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市局培训科
2
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核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 由市劳动保障局驻行政服务中心“窗口”受理→市局职业培训科初核→市局分管领导审核→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 市局培训科
3
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收费依据闽价[1997]费字499号和闽价[2003]费40号 70元/本次 由市劳动保障局驻行政服务中心“窗口”受理→市局职业培训科初核,并提出办理意见→市局分管领导审核 市局培训科
4
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(本市级) 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 申办人书面申请报告---提交书面材料(注册资金证明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工作人员名单及身份证)→市就业中心审查(5个工作日)→市局分管领导审批→行文→办理职业介绍许可证 市劳动就业中心
5
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 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 申请→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科审核→分管领导批准→发放就业许可证→入境→就业 市局就业科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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